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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2-05-16 624 次浏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日照宝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日照市五莲县高泽街道邢家沟村南与邓家沟村交界处
建设单位:日照宝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6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石总
联系电话:0633-2281009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lzEHmK4_U0iWQa9nGkMww 提取码:x81y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