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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3-12-20 1017 次浏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日照泰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0万吨年钢渣处理利用项目(一期一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60万吨年钢渣处理利用项目(一期一步)
建设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日照泰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日照泰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崔总
联系电话:0633-2281009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TIejTg8Zsr7xL42eKNhlw 提取码:qqry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