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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3-12-20 942 次浏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先进钢铁制造基地产能承接一期项目300万吨炼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日照先进钢铁制造基地产能承接一期项目300万吨炼钢工程
建设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日照市沿海路600号
建设单位: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程总
联系电话:0633-2281009
验收报告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3f1EWiOiOO4mHYSbuNx_g 提取码:11vp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