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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4-01-12 879 次浏览
淄川区张相湖片区品质提升项目A区地块位于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街道菜园社区,张博铁路以南,淄城路以西,孝妇河以东,面积为20793m2。原土地使用权人分别为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街道菜园社区集体用地,地块原土地性质为城镇村住宅用地(18891m2)、城镇村道路用地(1708m2)和广场用地(194m2),目前地块北侧尚有几栋民宅未完全拆除,建筑垃圾未清运完成,南侧民宅已全部拆去,现状为空地,长有杂草。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地块拟用于张相湖片区品质提升项目建设,用途为住宅用地,符合淄博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环发[2023]20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住两公”)的地块,包括用途变更为含“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的多用途混合地块,其中,对于多用途混合地块应当整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淄博般阳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为此委托山东科建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9月-2024年1月,我单位对项目地块及周边进行了现场踏勘及现场快速检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周边居民、地块管理机构等地块现状或历史知情人进行了人员访谈。调查期间收集了该地块相关资料,并从天地图历史影像中截取该地块2004年~2023年卫星影像进行分析。
经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城镇村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和广场用地,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经现场快筛,检测数据无异常,未发现该地块受到污染的情况。综上,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区现状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区历史上无明显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淄川区张相湖片区品质提升项目A区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今后可作为居住用地使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