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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2-04-18 2006 次浏览
日照锦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2〕32号)和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日环函[2022]4号)文件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公司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生产情况,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日照锦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茂文
企业地址:山东省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两城街道工业园屯银路2号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情况
(三)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检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气治理措施维护更换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漆桶、废漆渣;钻孔工序产生的废切削液。项目产生危废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转移时委托日照凯润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 司处理处理。
(四)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日照锦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8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12月04日在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71105-2020-012-L,并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
日照锦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