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CENTER
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1-02-04 3374 次浏览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对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炼钢产线新增210t LF精炼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1、电子版
公众可于公示期内下载《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炼钢产线新增210t LF精炼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
2、纸质版
公众可于公示期内到日照市威海路18号日照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申请查阅纸质版报告。联系电话:0633-707790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提交建设单位邮箱:duxianwei456@163.com。
(2)纸版提交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办公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7日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