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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4-10-30 478 次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
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信息公开
企业名称:日照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威海路18号紫云艺术创业园5#楼
环保负责人及电话:荣唯皓 17569110860
产废单位管理类别:登记管理单位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数量:危废仓库1处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面积:6平方米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能力:5吨
二、2024年度危废管理计划
三、危险物去处
委托日照凯润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对本单位产生的危废进行收集、处置,所有危废按照规范要求包装,做好防渗漏措施,贴好危废信息标签贴,转移按要求备案、填写转移联单。
四、防治措施
1.建立了涵盖全过程的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各项责任分解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
2.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
3.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4.依据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所示标签,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均设置了规范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都粘贴了样式规范、内容全面的标签。
5.根据或省级相关标准规范制定了管理计划;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转移计划描述清晰,减废措施具体。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6.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属性、转移、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且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记录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7.通过山东省固体废物系统全面、准确地申报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
8.有获得批准或备案的转移计划,有获得批准和转移申请,并在规定期限内转移该批危险废物。
9.按照实际转移危险废物,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0.产废企业转移危险废物前有与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合同。
11.制定了《突发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内容要素齐全,措施具体可行。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12.制定了培训计划,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培训。相关管理人员和直接操作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输、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