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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青岛路以南、富强路以西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13 592 次浏览

五莲县青岛路以南、富强路以西地块位于五莲县洪凝街道人民公园西北侧四至范围为北至青岛路南至北京路东至五莲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至人民公园,中心经纬坐标为119.204285°E35.769398°N,占地面积为58561m2

地块原为洪凝街道和子沟居集体用地其中洪凝街道和子沟居乔木林地面积为42170m2,其他林地面积为13822m2,建制镇面积为629m2,同俗居旱地面积为174m2,农村道路面积为1657m2,田坎面积为109m2根据地块内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地块历史至今一直为林地、旱地田坎、农村道路等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五莲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471号),地块拟征收,根据五莲县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证土地利用安全,20241月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山东科建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我单位)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进而制定调查土壤、地下水采样及检测方案,进行采样分析。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其中,在地块上风向,地下水上游布设1水土复合对照井共采集土壤样品15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

本地块土壤检测指标包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45项及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共计48项;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35项及二甲苯石油烃(C10-C40共计38项。

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五莲县青岛路以南、富强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本次调查,五莲县青岛路以南、富强路以西地块全部土壤样品监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现有地块土壤调查结果,土壤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可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开发利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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