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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 ▏《氮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10项生态环境标准发布,5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3-02-15 1986 次浏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生态环境部已批准《氮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10项标准为生态环境标准,并于2023年2月2日发布相关文件。据悉,此次发布的这一批标准文件均为技术规范类,覆盖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土壤修复及医疗固废处置等,涉及氮肥、陶瓷、炼焦、玻璃等多个行业。


氮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1277—2023)

标准规定了氮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监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特别提到,以煤为原料的氮肥企业气化废水、脱硫工段产生的脱硫废液、变换等工段的工艺冷凝液宜单独收集进行预处理;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合成氨企业,驰放气和合成放空气回收产生的含氨废水和含氨工艺冷凝液宜单独收集处理。


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1278—2023)

规定了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技术要求。企业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级回用”的原则,根据废水类型和水质特点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并根据水质情况回用于相应场合,还需充分考虑工艺流程对设计参数的要求,重点考虑设备及材料的耐用、防腐、减震降噪、节能安全等因素。


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1279—2023)

规定了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标准明确,钛白粉工业废水宜优先考虑分级回用,提高废水重复利用率,以回用水的水质要求确定废水处理工艺流程,且硫酸法钛白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等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1280—2023)

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工艺设备、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适用于炼焦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备煤、炼焦、熄焦、焦处理、煤气净化、焦化废水处理等多个工序。提到,废气治理系统应配置完善的自动监测、报警和联锁控制系统,实现智能化、数字化控制,并根据需要与生产工艺进行必要的联锁。


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1281—2023)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及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玻璃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其他玻璃制造的废气治理工程也可参考该标准执行。治理工程应注意节能设计和绿色设计,充分考虑与生产工艺的协调性对产生废气的设备、工位等进行系统收集和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固化/稳定化 (HJ 1282—2023)

标准规定了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不适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和放射性污染土壤,以及农用地污染土壤。标准明确,工艺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预处理或场地清理、药剂配置和给料、搅拌混合、养护和二次污染控制等。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生物堆 (HJ 1283—2023)

标准规定了污染土壤生物堆修复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调试、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修复工程应配套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以及废水废气收集、处理等二次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防止修复工程对生态环境产生二次污染。二次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 (HJ 177—2023代替HJ/T 177—2005)

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管理等技术要求,不适用于协同处置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置工程以及不发生燃烧反应的医疗废物热裂解工程。相较于2005年版,新标准修订了集中焚烧处置工程的建设选址及规模要求,并明确了集中焚烧处置工程主要工艺设备及材料的技术要求,优化了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检测的要求。


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HJ 1284—2023)

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的总体要求、运行制度与岗位设置要求、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设施运行技术要求、污染物监测/检测要求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医疗废物集中消毒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可作为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参考依据。要求严格控制消毒处理过程的工艺参数,按要求进行处理效果检测,并根据工艺特征选择相应的指示菌种进行消毒效果检测。


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HJ 1285—2023)

标准提出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适用于屠宰及肉类加工业生产过程的污染防治,可作为屠宰及肉类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相关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除《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外,其余9项标准均为发布,全部将于2023年5月1日开始施行。随着这些标准生效,工业领域污染治理有望继续朝着精细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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