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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2-06-17 1396 次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能源局: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已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能源局
2022年6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国管局、气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林草局、乡村振兴局,中国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