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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2-05-20 1535 次浏览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HJ 1244-2022)
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聚氯乙烯工业》(HJ 1245-2022)
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印刷工业》(HJ 1246-2022)
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HJ 1247-2022)
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HJ 1248-2022)
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HJ 1249-2022)
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 1250-2022)
八、《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HJ 1251-2022)
九、《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HJ 1252-2022)
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HJ 1253-2022)
十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砖瓦工业》(HJ 1254-2022)
十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陶瓷工业》(HJ 1255-2022)
十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中药、生物药品制品、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HJ 1256-2022)
以上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2年4月27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