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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03-15 1903 次浏览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DB37/T 5182-2021)(以下简称《规范》),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以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为主要内容的省级地方标准。《规范》制定充分考虑我省实际,对我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在技术层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分类要求进行了统一,提出城市生活垃圾宜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宜与城区相统一,也可因地制宜灵活采用别的标准,推荐采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规范》提出了“四分四定”的原则,即分类投放要定时、分类收集要定人、分类运输要定车、分类处理要定位。分类投放后的各类垃圾应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规范》的出台为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有序提供了参照标准,对垃圾精分提供了技术指导,将有力推进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由粗放管理向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转型。(厅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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